2009/2/16

騎單車的要有品

這是在一篇題為『傲慢單車族』網誌文章的回應,
作者對於淡水鎮某段行人與單車共道,並且
標示『行人優先』的步道,被呼嘯競飆的單車霸佔,
而且單車騎士對行人無禮與不尊重的行為提出意見。
與最近兩三年在路上騎車看到的情形對照,
有些東西實在不吐不快,雖然要用功讀書,
還是得整理表達一下自己對於單車各方面現狀的看法,
底下照貼中午對該好文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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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單車為座騎,並沒有太高的技術門檻,
只是並沒有像駕訓班那樣普遍的設立教學管道,
像台北市的公園又禁止騎車,假日河濱單車道又擁擠,
其實我們並沒有一個適當的環境讓人們順其自然轉換交通工具成單車。

雖然自己是一個騎單車代步的學生族,但我從不願騎行於設計給行人
(甚至對行人來說都不夠舒適)的人行道,
除非是一整排人並行擋住道路,也絕少使用車鈴,
單車怎麼可以因為安全的理由大剌剌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呼嘯,
而造成行人的驚險呢?更別說逆向和闖紅燈,會造成守規矩騎士的危險...
每每遇到這樣的騎行方式,就覺得不齒且感嘆。

只是騎單車就可以減碳嗎?
把十來公斤單車騎出去(或是用小汽車載到步道口)
繞幾十公里山路、回去大吃大喝大魚大肉,
比之於搭乘大眾運輸緩緩步行登山度過清新有氧的一天、均衡而正常的飲食,
可是一點都不『樂活』、『環保』、『減碳』。

版主可否指明哪一條步道出現這些單車佔道的現象呢?我與朋友有空可以過去記錄,
透過自行車的討論空間發佈出來提醒,對於車友們在行人優先的路徑上禮讓尊重行人,
期望可以有所改善和帶動更多良性的討論。謝謝。

update:
附上桃園縣以開闢河濱單車道與拆違建為由,將拆遷都市原住民部落的消息:
苦勞網報導 -單車道再阻原民生存路桃縣年後拆武嶺橋部落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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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討厭單車道,它們總是被畫在不必要的地方,浪費納稅人錢~"~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宜蘭沒車燈或反光片的腳踏車騎士有夠多,又闖紅燈,又自顧自的騎,很危險

陳禹勛 提到...

畢竟車燈和反光片是最近才被提出的新規定,至於闖紅燈,我在哪都看過各種交通工具闖紅燈,超危險的。